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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战科室职责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年09月11日 10:50 字体大小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1.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政策。确保党的统战工作理论、方针、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学院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,制定学院落实政策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计划,并向学院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,提出意见建议。
2.统筹协调指导全院各党总支的统一战线工作,起草学院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制度、办法和工作计划;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项统一战线工作的落实情况。
3.负责发现、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,协同组织、人事部门发现、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,做好有关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;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,与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保持密切联系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,调动他们参与学院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。
4.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。加强政治引领,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,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统筹协调学院民族宗教工作,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和相关理论、政策的宣传教育;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;加强对信教师生的排查和教育引导,强化主体责任落实,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。
5.做好统战信息交流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;负责落实学院及院(处)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组织、协调、服务工作。
6.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